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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电梯及轮椅牵引机采购与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7-12-05 点击次数:58

  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已通过“发改投资[2005]2440号”文批复,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自行组织对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电梯及轮椅牵引机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报名,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招标内容 

  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红花堰站至会展中心站,包括车辆段及16座车站36部电梯及9部轮椅牵引机采购与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运营交接及相关服务等。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承包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电梯及轮牵引机采购和安装服务的企业,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时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制造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附明细表,设备许可参数应覆盖本次招标对应的设备参数,轮椅牵引机不作要求);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均要求A级);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制造商(或合资方)有十年以上的电梯产品生产制造历史;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产品品牌具有3个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项目。

  7、轮椅牵引机不受上述条款限制,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港、澳、台)需有代理机构。

  代理商:(轮椅牵引机不受本条限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50万元以上,所代理产品的设备制造商的要求同“制造商”部分;

  2、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均要求A级;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在职持证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其他条件需全面满足《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要求。报名时提供所有技术人员操作证(注册公司为本公司)、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书均为有效证书;

  4、在最近2年内代理商应完成过2个以上的电梯安装工程,其中至少一个和本次安装品牌相同的工程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三.招标文件的购买 

  时间:2007年12 月6 日至2007年12月 12日

  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蜀汉路158号地铁综合楼6楼计划合约部 

  价格:15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符合上述条件者,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资料、(代理商还需提供所有技术人员操作证,操作证必须注册公司为本公司、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等全部资料原件审查,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按所述地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地  址:成都市蜀汉路158号地铁综合楼6楼 

  联系人:赵丽英(028- 87564325)、李冬竹(028-87564057) 

  传  真:028-87564451 

  注:本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和《成都日报》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