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不锈钢制品制作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9-03-23 点击次数:69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不锈钢制品制作及安装工程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05〕2440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发改投资〔2005〕2440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成都市2.2 规 模:见招标文件附图2.3 计划工期:11个月(预计开竣工日期: 2009年5月~2010年4月)。 2.4 招标范围: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不锈钢制品制作及安装工程包含:升仙湖站(原红花堰站)、火车北站、人民北路站、文殊院站(原文武路站)、骡马市站、天府广场站、锦江宾馆站、华西坝站(原小天竺站)、省体育馆站、倪家桥站、桐梓林站、火车南站、高新站(原南三环站)、行政中心站(原新益州站)、孵化园站、海洋公园站、世纪城站(原会展中心站),共计17座车站公共区不锈钢材料的供货及安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1.2 投标人必须能够生产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不锈钢制品,并具备自有产品的安装资质。3.1.3 投标人2006年至今,有3个以上单个工程中合同额在800万元以上的不锈钢制作及安装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市场禁入期间。3.1.5 集团公司与下属各子公司(持股低于30%的子公司除外)不能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3月23日至2009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八宝街111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4.2 所有资料装订成册。按所述地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元整,不含资料费,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4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八宝街111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房间另行通知)。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成都日报、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成都地铁(www.cdmetro.com.cn)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八宝街111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传 真:(028)87546855(自动传真)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话:(028)87543755 200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