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运营设备管理系统(EAM)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16 点击次数:579
成都地铁运营设备管理系统(EAM)实施项目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05]24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
2招标范围
2.1 实施地点:成都市
2.2 合同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3 招标范围:成都地铁运营设备管理系统(EAM)实施项目的开发、供货及相关服务,包括软件开发、软硬件设备(设备主体、随机附件、软件授权、材料等)供货、相关服务(调研、设计、设计联络、流程及文本审查,技术文件编制、接口开发、软件测试、培训、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服务、以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它类似义务及工作),确保EAM系统上线后实现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全部功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了解轨道交通行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熟悉轨道交通行业的具体业务,且至少有1个企业资产管理系统实施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人属于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置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母公司业绩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2)投标人或投标人在本项目中选用的EAM软件至少有1个城市轨道交通企业资产管理系统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或软件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人属于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置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母公司业绩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3)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中选用的EAM软件的供应商或得到本项目选用的EAM软件的供应商唯一授权的集成商(并出具授权函)。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四川省政府市场禁入处罚期间。
(5)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投标人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6)投标人在2006-2008年未连续三年出现亏损。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 单位介绍信(原件)
(2) 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 法人授权证明书(原件)
(5)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成都日报、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成都地铁(www.cdmetro.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蜀汉路158号地铁大楼6楼
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熊振兴
电 话:028-87546511
传 真:028-87561010
时 间:2009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