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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导光系统灯箱设备采购及安装(B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25 点击次数:884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升仙湖站到新会展中心站)建设广告媒体系统项目已由成都市发改委以川投资备[5101000908050100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

2.2 计划工期:本系统201071应满足试观光条件,201091前至少要系统调试完毕,投入试用

2.3 招标范围: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导向系统灯箱设备采购(以及必须的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及安装和相关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企业,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3.2投标人应提交近三年(2006-2008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未连续三年出现亏损状况。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

3.3具有广告灯箱的制作能力,在近三年(2006-2008年度)内至少承担了2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广告灯箱制作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四川省政府市场禁入期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112620091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建设项目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原件)

(2)    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    法人授权证明书(原件)

(4)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115 930,地点为成都市八宝街111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成都日报、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成都地铁(www.cdmetro.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地铁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蜀汉路158号地铁大楼6  

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 赵工   陈工                       

电 话:028-87564325   028-87564418       

传 真:028875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