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反光系统灯箱设备采购及安装(B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16 点击次数:526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反光系统灯箱工程已由成都市发改委川投资备[51010000908501]00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
2.2 计划工期:本系统2010年6月20日前安装完成,2010年7月1日前应满足试观光条件,2010年9月1日前至少要系统调试完毕,投入试用。
2.3 招标范围: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反光系统灯箱设备采购(以及必须的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及安装和相关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企业,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3.2投标人应提交近三年(2007-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连续三年出现亏损状况。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具有广告灯箱的制作能力,在近三年(2007-2009年度)内至少承担了1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广告灯箱制作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四川省政府市场禁入期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4 月 19 至 2010年 4 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同时提供:
(1) 单位介绍信(原件)
(2)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 法人授权证明书(原件)
(4)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10日10:00时,地点为成都市八宝街111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成都日报、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和成都地铁(www.cdmetro.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地铁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蜀汉路158号地铁大楼6楼
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毕工 赵工
电 话:028-87564417 028-87564325
传 真:028-87561010
电子邮件:
网 址:
时间:2010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