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10年车辆、机电第二批生产材料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0-08-30 点击次数:566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就2010年车辆、机电第二批生产材料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10年车辆、机电第二批生产材料采购及相关服务
2.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3.组织形式: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比价
5.采购内容:生产材料,详见报价清单
6.项目工期:2010年9月15前完全交货
7.交货地点:成都地铁1号线车辆段仓库或其他指定地点
8.交货方式:分批交清
二、报名要求
1.参与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或以上;
(3)不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比价。
2.报名:
(1)符合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者,凭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
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复印件);
② 报名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复印件);
③ 单位介绍信(交原件加盖鲜章)。
(2)报名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街道红花堰一组成都地铁车辆段办公区A714室(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物资部采购室);
(3)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0年9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3.若第一次公告报名者不足三家,则发布2次比价公告重新挂网比价。
三、澄清截止时间
本项目澄清截止时间:对2010年9月2日12:00前收到的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要求澄清的疑问,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答复。
四、报价及报价单的递交
1.本项目不允许缺漏项,报价人须以“报价清单”规定的规格型号进行报价。
2.报价人应进行一次性报价,价格均为现场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出厂价、运杂费、保险费、税费、服务费、报价人利润等。
2.《报价单》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密封完好,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9月3日10:00(逾期无效)。
3.递交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街道红花堰一组成都地铁车辆段办公区。
五、比价方式
本项目按总价进行比价,总价最低者推荐为该项目的第一中选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该项目的第二中选候选人。如价格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
如果第一中选候选人中选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买方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选候选人中选,如果第二中选人中选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买方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选候选人中选。
买方保留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利,也不承担任何解释的义务,报价人承担报价的所有费用。
六、付款方式
货物到达现场并经买方人员验收合格后,在买方收到销售发票并审核无误后,按该批货物合同价款的 95% 于30天内予以支付;余下的5%将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予以支付。
七、质保要求
一般性货物(消耗性物品除外)的质保期不得少于12个月,并须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生产企业售后承诺执行,以到货验收时间为起始日。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中选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进行变更的材料性能应不低于原材料,如替代材料价格低于原材料报价,则业主按替代材料价格结算并支付合同价款,如替代材料价格高于原材料报价,则按原材料报价支付合同价款。若要求变更,除非原生产厂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业主同意,否则,中选人应向业主支付该合同项下该货物总价的50%的违约金。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价公告在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www.cdmetro.com.cn)发布。
十、有关此次比价之事宜,可按以下地址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查询。
十一、买方保留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增加或减少或拆分后结算按该货物或服务的合同单价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比价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街道成都地铁车辆段办公区
邮 编:610081
联系人:鲍先生
电 话:61638552
传 真:6163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