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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将对凭虚假证件乘地铁者罚5倍以下票款

发布时间:2011-05-26 点击次数:1414

      昨日闭幕的西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并对此前热议的内容下了定论:西安地铁车厢内不得进食,不得携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站乘车。对此,有市民建议:“最好在地铁站外设置存车处,方便骑车的市民就近存车转乘地铁。”

 

  据悉,《条例》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发布施行,并在今年9月28日西安地铁二号线通车运行时首次“正式上岗”。

  
  规定:车厢内禁食

  市民建议:婴儿喂奶可通融《条例》规定,禁止在车厢内饮食,一旦被发现,可能会被给予警告或20元至100元的罚款。

  有人建议,如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在车厢内给婴儿喂奶,或老人、病人需要喝水、进食,完全可以被允许,没必要严厉制止或罚款。

  规定:自行车不得进地铁站

  市民建议:车站外设存车处

  《条例》禁止携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动物、充气气球、尖锐物品、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物品进站、乘车。有市民建议,现在很多人都骑电动车或自行车出行,既然不让进地铁,可否向杭州等地一样,在地铁站外设置存车处,方便市民将车存在地铁站外再转乘地铁。

  虚假证件乘车罚5倍以下票款

  《条例》规定对无票、持无效车票或持虚假乘车证件者,不仅需按全程票价补收票款,还可能被处以全程票价5倍以下的罚款。罚款虽然不是很重,但比起老老实实买票乘车,不仅得不偿失还很丢人。

  昨日的常委会还表决通过了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西安市2011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的决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公诉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关于设立西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