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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首届好新闻评选活动”火热揭幕

发布时间:2009-12-23 点击次数:1100

 

你为成都地铁创作过好的新闻稿件吗?你为成都地铁建设拍摄过精彩的新闻图片或新闻视频吗?如果有,那快快行动起来吧!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月6日,“首届成都地铁好新闻评奖活动”火热开幕,将你的作品(2009年度作品)报送至成都地铁公司参与评奖,将有机会赢取奖品或奖金(具体报送方案见附件)。
据了解,为进一步促进新闻媒体对地铁工程建设宣传的积极性,表彰新闻工作者在地铁建设宣传中所取得的成绩,地铁公司于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月举行“首届成都地铁好新闻评奖活动”。评选活动中,新闻工作者报送的作品经评委会初选、复选,最终分别评出文字广播类、电视类、摄影类一、二、三等奖;同时,为感谢对成都地铁建设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新闻单位,评选活动还设有组织奖。地铁公司将于2010年1月下旬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单位颁发奖品奖金。此外,获奖作品还将汇总出版《首届成都地铁好新闻获奖作品集》。(综合管理部 管燕)
 
附一:
首届“成都地铁好新闻”评选活动方案
一、 活动时间
 (一)参赛作品发表时间: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二)作品征集时间:2009年12月1日—2010年1月6日
(三)作品评审时间:2010年1月7日—2010年1月20日
(四)颁奖时间:2010年1月下旬
二、活动方案:
(一)首届“成都地铁好新闻”分文字和广播、电视、摄影等三个类别进行评选,获奖者将获得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将编辑出版《首届成都地铁好新闻获奖作品集》。
(二)各新闻单位和个人按要求直接将作品(报纸、视频光碟、录音光碟)报送至首届成都地铁好新闻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公共关系室)。
(三)此次评选活动将设组织奖,以鼓励对成都地铁建设宣传作出突出贡献的新闻单位,组织奖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来稿及获奖情况进行评选。
三、评选委员会及办公室
(一)本次活动成立成都地铁好新闻评选委员会及办公室,地铁公司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肖中平任委员会主席(委员由评委构成),综合管理部部长范秉公兼任办公室主任、副部长王学琼兼任副主任,具体日常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公共关系室负责。
(二)评委将由地铁公司及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市国资委宣传处等领导组成。
(三)评委构成:
 1、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负责人(1人);
2、市国资委宣传处负责人(1人);
3、地铁公司分管领导、综合管理部负责人(3人);
四、评选要求
(一)经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有正式刊号的市级(含)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通讯社发表的成都地铁宣传报道,包括消息、言论、通讯(含特写、调查报告)、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等,参加文字类评选;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市级(含)以上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发表的宣传成都地铁的报道,包括消息(含文字报道、录音新闻等)、评论(含文字、录音、口播和声像、述评性等节目)、新闻专题节目(含新闻调查、专栏报道等)、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新闻现场直播等,参加广播和电视类评选;
    (三)经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有正式刊号的市级(含)以上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网站等)上发表的宣传成都地铁建设的摄影作品,参加摄影类评选;
五、评选标准
(一)参评作品应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效性强、富于创新、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二)宣传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片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新颖。
(三)宣传摄影作品要求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艺术感染力强、文字说明简洁。
(四)广播电视新闻专题应主题鲜明、事例典型、语言生动、有深度有感染力。
六、评选程序  
(一)评选办公室按照评选标准对参评作品进行初选;
(二)评委对初选作品进行审核,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附二:
首届成都地铁好新闻
(文字类、广播类和电视类)参评作品推荐表

类别文字类        广播电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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